1、介绍人介绍工程没拿到款,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介绍人只是起到居间作用,成功促成工程合同签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他是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的,通常不用对工程款没支付这件事负责。简单来说,居间人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和签合同有关的事情如实说清楚,只要做到这一点,让合同顺利签下来,就算完成居间服务了,至于工程款能不能收回来,这不在他的责任范围内。
2、不过,要是介绍人在介绍工程的时候有过错,那就可能要担责了。举个例子,要是他故意隐瞒和签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或者提供了虚假情况,让委托人的利益受损,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他不但不能要报酬,还得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介绍人对工程款支付做了保证,当发包方没支付工程款时,介绍人就得按照保证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介绍人到底要不要担责,关键在于他在介绍工程时的行为,有没有过错,以及有没有相关的保证约定。
在工程介绍中,介绍人介绍工程后没拿到款,是否担责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介绍人只是单纯居间人,促成了工程合同成立。按照《民法典》规定,他有权要报酬,通常对工程款没支付不用担责。居间人的主要任务是如实报告签合同的相关事项,只要完成这任务、促成合同签订,就完成居间服务了,至于工程款能不能收回,不在其职责范围。
不过,要是介绍人在介绍时有过错,就可能要担责。比如他故意隐瞒和签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依据《民法典》,他不仅不能要报酬,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要是介绍人对工程款支付做了保证,发包方没支付工程款时,介绍人就得按保证约定担责。
总的来说,介绍人是否担责,主要看他在介绍工程时的行为,有没有过错,以及有无相关保证约定。要是遇到这种复杂情况吃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介绍人介绍工程没拿到款,是否担责得分情况。若介绍人只是居间人,促成了工程合同成立,按《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其有权要报酬。通常来说,工程款没支付,介绍人不用担责。居间人的主责是如实报告签合同相关事项,只要完成报告,促成合同签订,居间服务就完成了,工程款能否收回不归他们管。
不过,要是介绍人在介绍时存在过错,可能就得担责。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按《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介绍人不能要报酬,还得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要是介绍人对工程款支付做了保证,发包方没支付时,介绍人就可能要按约定担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介绍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介绍工程时的行为,是否有过错,还有有无相关保证约定。遇到这种事儿,自身权益受损害的一方可要求过错方担责;想避免纠纷,双方可以提前书面约定各方责任和义务。
介绍人介绍工程没拿到款,是否要担责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要是介绍人仅仅充当居间人的角色,促成了工程合同的成立,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他有权要求支付报酬,通常不用为工程款没支付负责。居间人的主要任务是如实报告和订立合同有关的事情,只要他做到了这一点,成功促成合同签订,就完成了居间服务。工程款能不能收回来,这不在他的职责范围内。
不过,要是介绍人在介绍工程时存在过错,那可能就得担责了。举个例子,他要是故意隐瞒和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他不仅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如果介绍人对工程款支付作出了保证,当发包方没支付工程款时,介绍人就得按照保证约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介绍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他在介绍工程过程中的行为,看他有没有过错,以及是否有相关保证约定。
在工程介绍的场景里,介绍人介绍工程却没拿到款是否担责,得区分不同情况来看。要是介绍人只是作为一个中间人,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居间人,帮忙促成了工程合同的成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介绍人是有权利要求得到报酬的。一般来说,只要他老老实实完成了居间服务,也就是如实报告了有关订立合同的那些事儿,让合同能顺利签下来,那工程款最后能不能收回来就和他没啥关系了,他不用为工程款没支付这件事担责任。
不过呢,假如介绍人在介绍工程的过程中做了错事,那就可能得负责了。举个例子,要是他故意把和签合同有关的重要事情藏着掖着,或者给人家提供了假消息,让委托的人吃了亏,那根据法律,他不但别想拿到报酬,还得对人家的损失进行赔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介绍人给工程款的支付做了保证,结果发包方没给钱,那介绍人就得按照之前保证的那样承担相应的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建议,委托人和介绍人在合作之前,最好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都白纸黑字写清楚,特别是关于报酬和责任这一块。要是介绍人要做保证,也得把保证的内容和范围明确好,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专业解答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案件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具体包括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以及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这两类情况,当事人都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若三天复议时间已过,通常不能再申请复议。若对原决定仍有异议,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专业解答当异议之诉复议被驳回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权,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阐明理由和证据。若对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仍不服,还能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当复议减轻改变时,原机关是否为赔偿义务机关需分情况。若复议决定减轻损害,原机关对其造成的损害部分负责赔偿,是该部分的赔偿义务机关;若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且减轻损害,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依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复议过程中一般不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受理,则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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