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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银行卡里前段时间无缘无故多了几百块钱,他把它拿去消费了,请问消费不当得利构成犯罪吗?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
你好,怎么算构成不当得利罪需要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民事纠纷,怎么会涉及刑事。除非你说的不是不当得利,而是其他性质的事。
你好,构成不当得利,协商不成,起诉解决的,现在你应该清楚存款存朋友卡里构成不当得利怎么办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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