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线小城市,为给婆婆生活来源,2012年贷款从公公手里100万买来门面房,商定房租用于支付婆婆生活费,付款后公公把房产证交与我丈夫,房产证上他写了此房产为他儿子所有,未签协议,未打收条,期间多次提出房子过户问题,公公一直拖着不办。现在他告诉我们房子卖给我们便宜后悔了,不吭声挂到网上出售。现在想走法律程序办房产过户,胜诉把握多大?
1.房产证上有其本人签字,可视为其确认房产由儿子所有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无其他书面协议进行反驳,视为双方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贷款支付了100万房款,如有直接转账记录,可证明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支付房款的义务。
3.房屋的实际占有或处置权现在由谁所有,如是儿子实际行使则更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
以上分析系从你提供的信息所进行的分析,如无其他特殊或隐瞒情况,房屋确权给儿子希望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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