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到了一个人,我的全责,报过交警,报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经垫付了1万5000元了,现在医院里面又催交钱了,然后伤者又打电话跟我说叫我去垫钱,我有没有义务去垫钱?
建议联系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让其自行垫付。如需具体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2026-07-10 01:24:57 回复
你没有法定垫付义务。事故赔偿由保险承担,交强险医疗限额1.8万元,可再联系保险公司处理剩余费用,或让伤者申请救助基金。自愿垫付务必保留票据,后续抵扣赔偿款。保持必要沟通即可,不必有心理负担。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09 17:5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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