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是2021年5月份进行庭前调解,被告不同意,我诉元法院,我2021年12月1日交诉讼费,2022年2月16日被诉将自己是法人,占公司95%股份股权转让其堂弟(家族企业)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这是什么行为?处理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让股份,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规避判决执行,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恶意逃避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被告的财产转移情况,并请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同时,如果被告的行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关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规定,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1 08:3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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