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领的结婚证,22号我就上班走了,28号女方提出离婚,婚前给的彩礼,三金,买的车(女方名下,首付和贷款都是我在出),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
首先关于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未共同生活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其他三金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赠与性质一般难以要求返还至于车辆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首付和贷款都是你出的可以主张车辆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
2026-06-08 16:39:12 回复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且因给付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至于“三金”和车辆,如果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作为婚姻条件给付的,且婚姻关系未持续,可能也有权要求返还或补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8 16:11:19 回复
领证九天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依据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要求返还彩礼。你们领证仅九天且女方即提离婚说明婚姻关系尚未实质建立。处理建议:1、协商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彩礼依据是婚姻存续时间极短未实质共同生活;3、保留彩礼给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领证九天即离婚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概率较高。
2026-06-08 16:10:4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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