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中,交警暂扣电动车的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自行存放电动车产生的停车费,可要求全责方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警暂扣电动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所以这期间的停车费不应由当事人承担。而要是当事人自己把电动车存到停车场,这笔停车费属于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能要求全责方赔偿。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好相关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赔偿。若大家在处理这类交通事故停车费问题时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在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停车费承担情况分两种。若电动车被交警部门暂扣,此为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这种停车费不应由当事人承担。
2.若当事人自行将电动车存放在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用可作为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求全责方赔偿。
3.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可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停车费。若协商无果,收集好停车相关票据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1)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中,若电动车被交警部门暂扣,由于这是行政强制措施,依据法律规定,因查封、扣押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此类停车费不应由当事人出。
(2)要是当事人自行把电动车存放到停车场,该停车费用属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可要求全责方赔偿。可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无果时,收集好相关票据等证据,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提醒:遇到此类情况注意区分停车费承担主体,协商时保留好沟通记录,诉讼需准备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电动车被交警部门暂扣,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无需支付。
(二)若当事人自行将电动车存放在停车场,可把停车费用作为财产损失要求全责方赔偿。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则收集好相关票据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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