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骑行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未给案涉电动三轮车上牌、未投保交强险,对面要求未交强交险内的金额对方赔付,超出在按照比例分,但是我这边车是2025年5月从他人手上受让给我,发票是2023月12月开具,当时我不知道能不能上牌,不是我不想买保险,是上不了牌买不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
您好,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需要办理牌照和购买交强险。若因无法上牌导致无法购买交强险,您应尽快联系车辆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对于事故赔偿,您应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故责任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5 11:50:2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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