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确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2 10:53:38 回复
我是姜春梅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如果您有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我联系。如有需求可拨打首页电话与我联系。
2026-04-12 10:4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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