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杨律师,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了终局裁决书,于2025年12月19号对方公司收到了裁决书,本人已经向地方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地方法院于2026年2月2号立案,我于2026年2月28号收到了执行款,现在对方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终局裁决书,合理合法吗
对方公司收到裁决书后,如果对终局裁决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你已经收到执行款,对方此时申请撤销终局裁决书,从时间上可能已超过法定期限。不过,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细节判断。建议你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了解对方申请撤销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处理意见,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撤销裁决程序。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8 17:05:00 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方公司在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如果认为裁决有错误,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对方公司就失去了申请撤销的权利。您提到的情况中,对方公司在收到裁决书后超过了法定期限才提出撤销申请,这通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对方公司的撤销申请很可能不会被法院受理。不过,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院的审查结果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8 16:5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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