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受害人要及时收集与事故和损失相关的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维修发票、营运合同等。
(二)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主动和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联系,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并提交收集好的证据。
(三)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车祸对方全责,受害人能获相关赔偿。受伤时,有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致残的话,还有残疾赔偿金等;若死亡,有丧葬费等赔偿。
2.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维修车辆费用、物品损失、施救费;车辆无法修复,有重置费;营运车辆有停运损失;非营运车辆有替代交通工具费用。
结论:
车祸对方全责时,受害人可获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方面赔偿,不同情况赔偿项目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车祸对方全责情形下,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受伤程度不同有不同项目。一般伤害有医疗费、误工费等;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等;死亡的则有丧葬费等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也有多种,如车辆维修、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这些赔偿规定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因事故遭受的损失能得到合理弥补。若遇到车祸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车祸对方全责时,受害人能获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方面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致残的有残疾赔偿金等额外赔偿,死亡的有丧葬费等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有车辆维修、施救费用,车辆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和非经营性车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2.为保障自身权益,受害人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各类费用票据。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要注意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病历、发票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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