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联系交管部门,即便到事故第三天,只要现场痕迹、证据可获取,不影响事故成因分析,仍可进行定责。
(二)在申请定责后,要配合交管部门的工作,提供所知的事故相关信息。
(三)了解定责的时间规定,一般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出认定书;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事故发生第三天通常能定责,只要现场痕迹和证据可获取,不影响事故成因分析即可。
2.交管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起十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3.第三天申请定责,符合流程要求,交管部门会依法处理。
结论:
出事故第三天通常可以进行定责,符合流程要求交管部门会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需及时出警勘察现场。只要现场痕迹、证据可获取,不影响事故成因分析,即便在事故发生第三天也能定责。交管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所以第三天申请定责,若满足上述流程,交管部门会依规操作。若遇到交通事故定责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事故第三天通常可进行定责。只要现场痕迹、证据可获取,不影响事故成因分析,即便在事故发生第三天,交管部门也能开展定责工作。
2.交管部门定责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3.若第三天申请定责,只要符合上述流程要求,交管部门会依法处理。建议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交管部门沟通,配合调查,提供准确信息,以加快定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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