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合同纠纷履行地确定分情况,有合法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借款合同纠纷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若有不违法的履行地约定,就以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争议是关于给付货币时,确定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这符合交易实际情况。比如出借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方,其所在地就是履行地;借款人要求支付借款,借款人是接收货币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而当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为了便于诉讼,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在借款合同纠纷履行地的确定上存在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1.借款合同纠纷履行地确定分约定和未约定两种情况。有合法约定时,以约定地点为履行地;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2.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借款人要求支付借款,借款人是接收货币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
3.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建议: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履行地,避免纠纷发生时确定履行地的困难。发生纠纷时,根据自身诉求和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履行地,选择合适的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1)借款合同纠纷履行地确定遵循约定优先原则,若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以该约定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出借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借款人要求支付借款,借款人是接收货币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
(3)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醒: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避免纠纷发生时在管辖地问题上产生争议。不同案情对应的管辖地确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事人有约定且约定合法时,直接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双方应遵循该约定处理纠纷。
(二)当事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若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借款人要求出借人支付借款,借款人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三)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