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此时应保留子女劳动收入及生活水平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生活支出记录等。
(二)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需留存子女的学籍证明等资料。
(三)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也需支付抚养费,应准备子女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通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抚养期从子女出生到年满18周岁。
2.若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靠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可停付抚养费。
3.子女满18周岁,若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父母仍要支付抚养费。
结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期限通常是子女出生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但十六至十八周岁能独立生活可不付抚养费,满十八周岁但有特定情况父母仍需支付。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父母要抚养未成年子女到十八周岁。不过当子女在十六到十八周岁时,能靠自己劳动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就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可不再给抚养费。而对于已成年子女,如果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父母还是要继续抚养并支付费用。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也考虑到特殊情况下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如果对抚养义务和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情况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从子女出生持续到其年满十八周岁。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若能凭借自身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已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特定情形下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如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父母应明确抚养义务界限,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履行责任。
2.若对抚养义务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3.子女应理解父母的抚养不易,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实现独立。
法律分析:
(1)通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持续到其年满十八周岁,这是法定的基本责任,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
(2)当子女处于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且能依靠自身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时,会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实际情况的考量。
(3)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如果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能获得必要的生活支持。
提醒:
抚养义务的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若遇到复杂情形,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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