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对方提出探视并直接办理抚养权交接时,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对探视权和抚养权交接有明确约定,依照约定执行是合理合法的选择,这能保障双方权益遵循既定规则。
(2)若没有相关约定,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是明智之举。明确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内容,签字确认后具有一定的约束效力,可避免后续模糊不清的情况。
(3)在交接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十分重要。照片、视频、交接记录等能在发生纠纷时起到证明作用,还原交接的真实情况。
(4)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解决问题的途径。法院会综合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提醒:在处理探视权和抚养权交接问题时,务必严格按法律规定和约定执行,保留证据以防纠纷,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查看约定:先查看之前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里关于探视权和抚养权交接的约定,有明确约定就按约定执行。
(二)友好协商:若没有约定,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形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交接时保留照片、视频、交接记录等相关证据。
(三)提起诉讼: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当对方提出探视并办理抚养权交接时,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里相关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办。
2.若没有约定,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接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形成书面协议并签字。交接时保留照片、视频、记录等证据,避免纠纷。
3.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判决。
结论:
对方提出探视并办理抚养权交接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先协商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了父母对子女的相关权益。当面临对方提出探视并办理抚养权交接的情况,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有明确约定,遵循约定是合法合理的做法,能保障双方权益,维护既定秩序。若没有约定,友好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是较为妥当的方式,明确具体交接内容可避免后续争议。交接时保留证据,在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能维护自身权益。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解决问题的途径,法院会以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为依据进行判决。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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