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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追尾医药费怎么赔的

甘* 黑龙江-双鸭山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2.10 07:32:53 355人阅读

汽车追尾医药费怎么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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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追尾致人员受伤,医药费赔偿需先明确事故责任。若追尾方全责,交强险先在1.8万元限额内赔付医药费,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无商业险则追尾方自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先由双方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个人承担。

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应保留好诊疗票据、病历等医药费证据,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同时,车主应合理配置保险,确保有足够保障应对事故赔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配合交警认定责任,以便顺利进行后续赔偿流程。

2026-02-10 12: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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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汽车追尾致人员受伤的事件中,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关键第一步。它明确了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为后续赔偿奠定基础。
(2)若追尾方负全责,交强险会在1.8万元的医药费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此限额的部分,若追尾方有商业三者险,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若没有商业险,就由追尾方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3)若双方都有责任,双方的交强险会先进行赔付。对于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会按照双方各自的责任比例,由商业险继续赔偿或由个人承担。
(4)当事人务必保留好诊疗票据、病历等医药费证据,这是协商赔偿和诉讼的重要依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赔偿问题。

提醒:
保留证据至关重要,不同事故责任和保险情况对应不同赔偿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10 11:2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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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报警定责。发生汽车追尾致人员受伤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交警,由其认定事故责任,明确双方责任比例。
(二)明确赔偿流程。若追尾方全责,交强险先赔医药费,限额1.8万元,超出部分有商业险走商业险,无商业险则追尾方自担;双方都有责任时,先由双方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个人承担。
(三)保留证据。当事人应妥善保存诊疗票据、病历等医药费证据,以便后续协商或诉讼使用。
(四)积极协商。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
(五)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6-02-10 09:2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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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追尾致人员受伤,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2.追尾方全责时,其交强险先赔医药费,限额1.8万元。超出部分,有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无则自行承担。
3.双方都有责任,按比例分担。先由双方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或个人按比例承担。
4.当事人保留诊疗票据等证据,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6-02-10 07:5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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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汽车追尾致人员受伤,医药费赔偿先由交警定责,全责时追尾方交强险先赔,超限额部分用商业险或自行承担;双方有责则按比例分担,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保险法规,交通事故赔偿遵循责任认定和保险赔付规则。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赔偿基础,明确各方责任大小。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保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医药费等损失先行赔付,保障伤者及时获赔。超出交强险部分,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无商业险则责任人自行承担。双方有责时按比例分担,体现公平原则。当事人保留好诊疗票据、病历等证据,是为后续协商或诉讼提供依据。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起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若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10 07:49:43 回复

一、工伤保险医药费怎么报销1、用人单位申报1申报条件:已认定为工伤、职工受伤时和医疗费用发生时参加了工伤保险。2申报资料:工伤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和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医疗费发票原件和住院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出院时由医院打印、交通事故结案书因交通事故受伤提供、其他有关资料。上述资料交至政务公开大厅工伤待遇资料受理窗口。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1初审、建立工伤保险档案:业务部门初审经办人员收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伤医疗费用申报资料时,当场核实申报资料,审核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急救除外,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开具书面受理单资料不齐的,告知其需补充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查询受伤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未参保的,不受理其申报资料已参保但未足额缴费的告知其工伤待遇暂不支付。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进行工伤认定核对建立工伤保险档案纸介档案和电子档案。2个工作日内将纸介档案资料传递给业务部门复审经办人员。2复审、录入工伤医疗费用信息:业务部门复审经办人员对审核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给初审人员审核每笔医疗费用是否有病历记录、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核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必要时对医疗费用及病历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全面、准确录入工伤医疗费用信息。3业务审核: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业务审核,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医疗费用是否符合规定,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4应付核定、打印汇总审批表:业务部门完成当月全部业务的审核后,进行当月应付核定,打印汇总审批表,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审核。5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规定审核工伤医疗费用。财务审核完成并签字后送领导审批。6领导审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7打印支付单: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签字后,业务部门打印支付单并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后的支付单附医疗费用发票一起在每月19日前传递给财务部门。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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