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侵权通常由公司担责,因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作为法人需对自身侵权行为负责。
2.特定情形下相关个人要担责。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侵权,公司担责后可向其追偿。二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解决措施与建议:公司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避免因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侵权。同时,监管股东行为,防止其滥用权利。债权人在交易中要充分了解公司情况,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公司侵权由公司担责。公司作为法人,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侵权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公司整体负责。
(2)特定情形下个人需担责。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侵权,公司担责后可向其追偿。二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公司应规范运营,避免侵权行为。员工执行任务要谨慎,股东不可滥用权利。遇到复杂侵权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公司侵权通常由公司担责,因为公司作为法人,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遇到公司侵权,可要求公司承担赔偿等责任。
(二)若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侵权,公司担责后会向其追偿。在此种情况下,受害者可先找公司,公司会内部追究相关人员。
(三)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要对公司侵权债务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可同时要求公司和相关股东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通常公司侵权,由公司担责。公司作为法人,要用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
2.特定情形下个人也可能担责。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侵权,公司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3.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侵权债务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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