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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在小区内由南向北行驶,右侧由东向西行的机动车相撞该怎么定责
您好!有人员受伤吗?事故认定具体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主。
什么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您的描述有点简单,是否可以提供视频查看?您是否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且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话,有先行赔付制,就算是非机动车全责的话作为机动车一方也要先行垫付钱陪他去医院看病的,交强险里有1.1万赔付款可以用于不管是谁的责任都能赔付的。超过了这个数字就要看责任赔付了并且开始动用商业保险
1、如果可以明确分出谁先进入路口,则后进入路口的应付主要责任,从车辆相撞的位置看,对方车头撞你的车尾,除非你的车严重超速进入十字路口,一般判断应该是你的车先进入路口,对方车应付主要责任。2、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通行,适用采取右侧先行原则,从车行方向来看,你的车在对方车的右侧,对方车在你的车左侧,应该对方车让你方车辆先行,对方那个车没有让行是过错。3、综上所述,对方车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至少也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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