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警扣车通常是为了进行检验、鉴定,当检验、鉴定完成,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这种放车行为正常。
(2)若不符合放车条件放车,当事人可先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说明放车依据,查看程序是否违法。这有助于了解放车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3)若沟通没有效果,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促使上级部门责令原办案单位依法处理。
(4)若因交警违规放车导致当事人损失,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提醒:遇到交警放车问题时,要及时收集证据,按合法途径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说明放车依据,查看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二)若沟通无果,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上级部门责令原办案单位依法处理。
(三)若因交警违规放车造成损失,通过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交警未出事故认定书就放车,符合法定条件属正常。扣车是为检验、鉴定,完成后应通知领车。
2.不符合放车条件时,可先和交警部门沟通,要求说明依据,看有无程序违法。
3.沟通无效,可向上级交管部门书面复核,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让上级责令处理。
4.因违规放车受损,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赔偿。
结论:
交警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时放车,符合法定条件属正常,不符合条件当事人可沟通、复核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交警扣车主要是为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完成后就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时放车若符合法定条件是正常的。若不符合放车条件,当事人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说明放车依据,查看是否存在程序违法。若沟通无果,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上级部门责令原办案单位依法处理。若因交警违规放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还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您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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