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湖州法律咨询 > 湖州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发生车祸后伤残赔偿金应由谁负担

发生车祸后伤残赔偿金应由谁负担

张* 浙江-湖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2.01 05:52:39 387人阅读

发生车祸后伤残赔偿金应由谁负担

其他人都在看:
湖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湖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车祸伤残赔偿金负担遵循一定顺序和规则。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依相关法律赔偿。
2.不同主体间车祸赔偿责任划分不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车祸,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担责;其有过错,依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责任。
3.机动车之间发生车祸,有过错一方担责,双方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车主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车祸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各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若对赔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01 11:00: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车祸伤残赔偿金的赔偿顺序有明确规定。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这为受害者提供了基本保障。
(2)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进一步分担赔偿压力。
(3)若上述赔偿后仍有不足,侵权人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在责任划分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车祸,根据双方过错情况确定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全赔;有过错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责任。
(5)机动车之间发生车祸,有过错一方担责,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提醒:
发生车祸后应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不同车祸案情复杂程度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解决方案。

2026-02-01 09:39:38 回复
咨询我

(一)发生车祸涉及伤残赔偿金时,应按顺序确定赔偿方。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依据相关法律赔偿。
(二)当车祸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担责;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责任。
(三)若车祸是机动车之间发生,有过错一方担责;双方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6-02-01 09:00:21 回复
咨询我

1.车祸伤残赔偿金负担: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合同赔,再不足则侵权人依照相关法律赔。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对方无过错,机动车一方全赔;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机动车无错,承担不超10%责任。
3.机动车之间事故:过错方赔偿,双方有错按比例分担。

2026-02-01 08:27: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车祸伤残赔偿金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侵权人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依双方过错确定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事故,按过错分担责任。
法律解析:
在车祸伤残赔偿中,法律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顺序。交强险先行赔付,这是为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根据合同约定进一步补充赔偿。若两者都不足以赔偿,侵权人需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对于不同主体间的车祸,责任认定有所不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倾向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根据其过错程度调整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事故则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如果遇到车祸赔偿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6-02-01 07:25:43 回复

对于车祸致人伤残由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