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潜江法律咨询 > 潜江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赔偿责任的承担范围究竟有多大

赔偿责任的承担范围究竟有多大

刘* 湖北-潜江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31 11:58:25 344人阅读

赔偿责任的承担范围究竟有多大

其他人都在看:
潜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潜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侵权赔偿方面,人身损害赔偿涵盖治疗康复费用、误工费等。若导致残疾,需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死亡的,则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害赔偿通常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合同赔偿中,违约方不仅要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还需赔偿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该赔偿有上限,即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
(4)赔偿责任范围总体以填补损失为原则,遵循可预见规则等确定。

提醒:
不同案件的赔偿责任承担范围有差异,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9:03:00 回复
咨询我

(一)侵权赔偿方面,若遇到人身损害,要及时收集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票据,以便后续索赔。造成残疾的,要进行残疾鉴定,确定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数额。造成死亡的,保留好丧葬费等支出凭证。
(二)财产损害赔偿,可通过查询损失发生时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赔偿金额,若市场价格难以确定,可寻求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合同赔偿方面,要注意收集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利益的相关证据。同时,要证明这些损失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31 17:03:37 回复
咨询我

1.侵权赔偿:人身损害需赔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残疾要加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则需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害按损失时市场价等合理方式算。
2.合同赔偿:违约方要赔损失和合同履行可得利益,但不超订立合同时预见的违约损失。
3.原则:赔偿责任范围以填补损失为原则,遵循可预见规则确定。

2026-01-31 15:06: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赔偿责任承担范围需根据侵权或合同等具体情形判断,以填补损失为原则确定。
法律解析:
在侵权赔偿里,若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与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还涵盖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害赔偿通常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在合同赔偿方面,违约方要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遵循填补损失原则与可预见规则等。如果遇到赔偿责任范围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14:30:37 回复
咨询我

赔偿责任承担范围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在侵权赔偿方面,若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还有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要额外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害赔偿通常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合同赔偿里,违约方的赔偿范围包含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整体而言,赔偿责任范围以填补损失为原则,遵循可预见规则等确定。为合理确定赔偿责任范围,一是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损失的实际情况;二是要准确判断损失是否在可预见范围内;三是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可参考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

2026-01-31 12:45:38 回复

您好,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范围究竟怎么把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3号文对职工福利费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即“《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但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20》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解释是:“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由此可见,两者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界定存在差异,且税法界定的范围比会计准则界定的范围要明确和具体。所以,企业在涉及职工福利费扣除的税务处理时,只要是实际发生的符合3号文规定范围而且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最好直接列作职工福利费支出,用足税收政策。但必须指出的是,3号文第三条对界定的职工福利费的内容究竟是否是全列举没有明确。如果是全列举,则该文没有列举的即使从情理上分析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内容,或者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规定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都不能在税前扣除,如3号文没有列举的许多企业都存在的逢年过节发放的各种货币性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或者平时以各种名目为职工集体提供的衣、食、住、行、玩乐、健康等各方面的福利待遇。而如果是非全列举,则没有列举的其他从情理上分析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又如何把握因此,对于上述扣除范围的问题还有待税务部门予以进一步明确。但笔者认为,在没有明确之前,企业在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暂先按3号文规定的列支范围和标准判断是否应计入税法口径。但笔者还需特别说明的是,对于3号文已经明确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支出,在进行涉税处理时必须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畴,而不应再按照会计处理方法或以往的习惯方法列入其他范围。如已经明确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即使企业已经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直接计入了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但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该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到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并受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标准控制,如果超过标准,则超过额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