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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被告共同担责该如何去执行

张** 浙江-温州 判决执行咨询 2026.01.25 02:18:10 368人阅读

两个被告共同担责该如何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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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带责任执行:债权人可任选一被告要求承担全部责任,执行法院会对有履行能力的被告财产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等措施。承担超份额责任的被告,可向其他被告追偿。
(二)按份责任执行:执行法院按被告各自应承担份额分别执行其财产,同时保障被告必要生活费用和用品。若被告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6-01-25 09: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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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被告担全部责任,执行法院会对有履行能力的被告财产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等。被告承担超份额责任后,可向其他被告追偿。
2.按份责任:执行法院按各自份额分别执行被告财产,会保障被告必要生活费用和用品。若被告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可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2026-01-25 08:1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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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两个被告共同担责的执行方式因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而异,连带责任下债权人可要求任一被告担全责,被告超份额担责可追偿;按份责任则按份额分别执行,拒不履行会受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连带责任中,债权人有选择权,可要求任一被告承担全部责任,执行法院会对有履行能力的被告财产采取查询、冻结等措施。被告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后,有权向其他被告追偿。而在按份责任中,执行法院会按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分别对被告财产执行,同时会保障被告必要生活费用和用品。若被告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大家在遇到涉及被告共同担责执行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5 07:1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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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被告共同担责执行方式依责任类型区分。连带责任下,债权人能要求任一被告承担全部责任,执行法院会对有履行能力被告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等操作。承担超份额责任的被告,可向其他被告追偿。
2.按份责任时,执行法院按各自应承担份额分别执行被告财产,且会保障被告必要生活费用和用品。
3.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告,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案件执行进展,发现被告财产线索及时提供给法院。被告应积极履行责任,避免被采取强制措施和承担刑事责任。

2026-01-25 05:2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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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连带责任执行方式:在连带责任情况下,债权人有选择权,可要求任意一个被告承担全部责任。执行法院会针对有履行能力的被告财产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等措施。当被告承担的责任超出自己份额时,可向其他被告追偿。
(2)按份责任执行方式:按份责任中,执行法院会依据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分别对被告财产进行执行。并且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保障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用品。若被告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不同责任形式执行方式不同,遇到此类执行问题,因案情差异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04:11:25 回复

您好,关于被宣告婚姻无效共同债务该如何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被宣告婚姻无效共同债务该如何承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简言之婚前债务若不与自己有直接关系,那么婚姻无效时的债务也与自己无关。若是双方一起欠下的债务,那么自己自然是要继续承担此债务,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具体如下所述:无效婚姻的债务如何处置?关于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此外,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婚姻法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二、双方承担还是一方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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