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一审诉讼程序发现继承案件漏了继承人,可申请追加其为共同原告,法院会通知。若该继承人明确放弃实体权利,可不追加;若不参加诉讼且未明确放弃,仍应追加。
(2)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按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则发回重审。
(3)案件审结进入执行阶段才发现,漏的继承人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维护继承权。
提醒:
发现继承案件漏继承人应及时主张权利,不同诉讼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因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一审程序中发现漏继承人,向法院申请追加其为共同原告,若其放弃实体权利可不追加,不参加诉讼也未放弃权利仍需追加。
(二)二审程序中发现,二审法院依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三)执行阶段发现,漏的继承人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1.一审发现漏继承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其为共同原告,法院会通知。若其放弃实体权利可不追加,不参加又不放弃仍应追加。
2.二审发现,法院依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3.执行阶段发现,漏的继承人可申请再审维权。
漏的继承人要及时主张权利,合法保障继承权益。
结论:
继承案件漏了继承人,一审可申请追加,二审可调解或发回重审,执行阶段可申请再审。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继承案件中,所有继承人都有参与诉讼的权利。一审程序中发现漏了继承人,可申请追加其为共同原告,除非其明确放弃实体权利。二审时,法院依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则发回重审。若案件已审结进入执行阶段,漏的继承人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当遇到继承案件漏了继承人的情况,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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