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阶段对方不给抚养费,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和沟通协商来维权。法院执行具有强制力,能切实保障权益;沟通协商则可灵活解决问题,体现人性化。
具体措施如下:
1.向执行法院反映情况,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若对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2.与对方沟通协商,了解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尝试达成新的支付协议。若对方经济困难,可在法院主持下,对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这两种方式双管齐下,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法院执行阶段对方不给抚养费,向执行法院反映情况是有力的维权途径。法院具有多种强制执行手段,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等,以此保障抚养费的执行。
(2)若对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与对方沟通协商也很重要。了解其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后,尝试达成新的支付协议。若对方存在经济困难,可在法院主持下对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适当调整。
提醒:
维权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向执行法院反映情况,要求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若对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法院可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与对方沟通协商,了解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尝试达成新的支付协议。若对方经济困难,可在法院主持下,对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在法院执行抚养费阶段,若对方不给,可这样维权:
一是向执行法院反映,让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能查询、冻结、划拨对方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若对方有财产却不履行,法院可罚款、拘留,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和对方沟通,了解不支付原因,尝试达成新协议。若对方经济困难,可在法院主持下调整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双管齐下保障自身和孩子权益。
结论:
在法院执行阶段对方不给抚养费,可向执行法院反映情况要求强制执行,也可与对方沟通协商,双管齐下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执行阶段,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向执行法院反映,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若对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也是一种解决途径,了解其不支付的原因,若对方确实经济困难,可在法院主持下对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调整。若在处理抚养费执行问题时遇到困难,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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