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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要如何去执行签订的婚前协议

向** 河南-信阳 婚前调查咨询 2026.01.19 10:43:32 395人阅读

婚后要如何去执行签订的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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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执行婚前协议,要保证协议合法有效。这要求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是真实想法,且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若协议涉及财产归属,夫妻按约定管理和处分财产。比如房产归属变更,要及时办产权登记。涉及债务承担的,按约定由对应方负责。
3.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先协商。协商无果,收集协议、财产凭证等证据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19 14: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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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后执行婚前协议需确保协议合法有效,按约定管理处分财产、承担债务,一方不履行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婚前协议也需满足这些条件才合法有效。当协议约定了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夫妻双方就应依约行事,像房产归属变更需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协商和诉讼等救济途径。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通过诉讼借助司法力量保障权益。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婚前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9 14:3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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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执行婚前协议需确保协议合法有效,要满足双方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1.若协议涉及财产归属约定,夫妻双方应按约定管理和处分财产。如房产依约变更归属,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涉及债务承担,按约定由对应方承担。
2.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先协商要求履行。协商无果,收集协议、财产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夫妻签订婚前协议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履行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必要时借助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19 13:5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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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执行婚前协议,合法有效性是基础。这要求双方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此协议才受法律保护。
(2)对于协议中财产归属的约定,双方要按约定管理和处分财产。像房产依约归属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能保障权益。涉及债务承担,按约定由对应方负责,避免后续纠纷。
(3)当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先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若协商无果,另一方可收集协议、财产凭证等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权益。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
婚前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签订时要谨慎。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3:0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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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婚前协议合法有效,要保证双方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二)对于协议约定的财产归属,夫妻按约定管理和处分财产,如房产归属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涉及债务承担的,按约定执行。
(三)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先进行协商要求履行。协商不成,收集协议、财产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1-19 12:39:06 回复

  原则上,不能结案;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执行费系应当依法追缴的费用,需上交国库;非经法定程序及法定理由,不得随意减免。更不会由执行双方自行决定不交了。  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四、《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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