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特别偏心,我妹妹出生想让他们帮忙带,她们为了不带就要和我爸妈脱离关系,还要签字,想问一下脱离关系以后赡养义务消除了吗
根据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的关系、生父母和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其相互关系不允许解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 女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而解除。因此,依据上述规定,自然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不得解除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亦不能解除赡养关系。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轻则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继承法规定有赡养义务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情节非常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赡养费应当按照二老实际生活开销按月支付,多少钱由法院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裁量,或者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2018-04-10 16:15:40 回复
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并不代表任何情形下都一定不能解除。绝大多数法学学者都认同如果父母对子女有虐待、遗弃、严重犯罪等严重伤害父母子女亲情的行为,则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中一部分司法部门也认可这种要求你丈夫的情形就属于父母遗弃的情形。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不赡养你丈夫的父母。但是你要有心理准备。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因此尽管法学理论和部分司法实践支持这种做法。但是是否会得到支持还是要取决于法官的素质。法官如果只是拘泥于法律现行规定,那就得不到支持。解除亲戚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当代社会法律不允许解除亲属关系。即使法院不支持你们要求不赡养的要求,也不可能要求由完全你们承担赡养。因为赡养要考虑当事人的赡养能力和实际生活需求。而且你丈夫的兄弟姐妹也有义务赡养。以上是赡养义务消除了吗的回答,望采纳
2018-04-10 16:1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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