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诈骗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的犯罪行为,立案标准适用诈骗罪相关规定,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应立案追诉。司法实践中,虚构借款用途、隐瞒还款能力等骗取高额利息出借资金且达数额标准,可能构成诈骗罪,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案。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对待高额利息借贷,仔细审查借款方的信用和还款能力。
2.公安机关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立案侦查,保障受害者权益。
3.司法部门做好各地区具体数额标准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法律分析:
(1)高利贷诈骗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民间借贷之名的犯罪行为,其立案依据遵循诈骗罪相关规定。当诈骗财物价值处于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便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2)司法实践里,若有人通过虚构借款用途、隐瞒还款能力等手段,诱使他人以高额利息出借资金,且诈骗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能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3)各地区可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并进行备案。
提醒:在民间借贷中要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对方借款信息真实性。若遭遇疑似高利贷诈骗,且涉及金额达到当地立案标准,应及时报警。不同地区立案标准有差异,具体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个人若遭遇疑似高利贷诈骗,可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借条等,这些能证明借款过程和资金往来情况。
(二)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诈骗过程,包括对方虚构借款用途、隐瞒还款能力等行为。
(三)了解所在地区关于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若不确定可咨询当地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高利贷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民间借贷名义实施的犯罪,立案标准按诈骗罪规定执行。
2.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会立案追诉。
3.司法中,虚构借款用途、隐瞒还款能力,骗他人高额利息出借资金且达数额标准,可能构成诈骗罪。
4.各地可结合当地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
结论:
高利贷诈骗立案标准适用诈骗罪相关规定,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具体数额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
法律解析:
高利贷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的犯罪行为。当存在虚构借款用途、隐瞒还款能力等情形,骗取他人以高额利息出借资金,且诈骗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就可能构成诈骗罪。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各地区可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案。这意味着不同地区对于高利贷诈骗的立案数额可能存在差异。若遇到疑似高利贷诈骗的情况,因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自身权益是否受损及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