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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若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可界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的借款情况。
(二)看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三)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认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仍属于共同债务,像用于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6-01-16 18: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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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算共同债务,比如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
2.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费用,也属于共同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比如用于共同经营企业的债务,也算共同债务。
2026-01-16 16:3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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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双方共同债务界定标准有三种情况,一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二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三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或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是双方对债务的认可,属于共同债务,比如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方面的花费,也是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用于共同经营企业的债务。如果在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界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6 15:3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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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双方共同债务界定标准明确且合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借款,体现了双方对债务的认可和承担意愿,应属共同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因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产生,也属于共同债务。而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负债,原则上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为避免离婚时共同债务纠纷,夫妻双方在涉及较大金额债务时,应尽量共同签字确认。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若金额较大,要注意留存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相关合同、转账记录等。
2026-01-16 15:3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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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当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时,表明双方对该债务达成了一致的意思,例如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这种情况下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产生的债务,即便只有一方签字,也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非共同债务,但有例外。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日常生活所需,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如用于共同经营的企业的债务,则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提醒:离婚时界定共同债务需谨慎,不同情况认定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3:41: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