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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要怎么办

曾* 湖北-省直辖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1.14 07:11:46 399人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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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需遵循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调解成功的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选择其他解决途径。

(二)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6-01-14 10: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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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商无果时,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调解需双方自愿,若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会出具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履行协议,可选择其他解决方式。

也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要准备民事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6-01-14 09:4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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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交通事故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申请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两种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途径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申请调解,当事人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需遵循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选择其他途径。第二类是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对具体操作流程或法律适用细节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09:30: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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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申请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两种合法途径解决,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申请调解。当事人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需遵循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调解成功的,相关部门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选择其他途径继续解决。

2.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14 09:2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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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申请调解。当事人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需遵循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凭证、误工证明等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内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07:47:0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到要求与以解决的,司法实践中常见到几种情况:第一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尚处在婴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的,男方未做;孩子一直随母亲或外祖父母生活,如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不利孩子成长的;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别不大,但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由男方婚外情导致的;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性情暴躁、缺乏耐心等不利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方生活的;第二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到要求与以解决的,司法实践中常见到几种情况:第一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尚处在婴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的,男方未做;孩子一直随母亲或外祖父母生活,如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不利孩子成长的;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别不大,但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由男方婚外情导致的;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性情暴躁、缺乏耐心等不利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方生活的;第二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到要求与以解决的,司法实践中常见到几种情况:第一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尚处在婴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的,男方未做;孩子一直随母亲或外祖父母生活,如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不利孩子成长的;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别不大,但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由男方婚外情导致的;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性情暴躁、缺乏耐心等不利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方生活的;第二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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