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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还完对方却不肯把借条给我怎么办

罗* 广东-韶关 个人债务咨询 2026.01.13 14:27:54 309人阅读

钱还完对方却不肯把借条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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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保留还款证据是核心措施。若通过转账方式还款,需保存好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材料;若为现金还款,应收集在场证人的证言,或双方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还款事实的证据。

(2)若对方持借条再次主张债权,可凭借已有的还款证据进行抗辩。若对方提起诉讼,将这些证据提交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3)主动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收条。收条中应明确注明所借款项已全部还清,原借条作废的内容。若对方拒绝出具收条,需妥善保管所有能证明还款的证据。

提醒:
还款时优先选择转账方式以留存明确证据,若现金还款务必要求对方出具收条;若对方不肯归还借条或出具收条,需第一时间固定好还款证据,避免后续产生诉讼风险。

2026-01-13 20: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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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还款证据。非现金还款时,保存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现金还款时,收集在场证人证言、通话录音或聊天记录等,证明已完成还款。

(二)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明确载明所借款项已全部还清,借条作废。若对方拒绝出具,仍需妥善保管所有还款证据。

(三)若对方持借条再次主张债权,可凭借还款证据抗辩。若对方起诉,将还款证据提交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证据认定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债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终止。

2026-01-13 19:3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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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后对方拒不归还借条时,需及时留存还款凭证。通过转账还款的,保留好转账记录与银行流水;现金还款的,可收集在场人员证言,或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材料,证明还款事实。

若对方持借条再次索要欠款或起诉,可凭已保存的还款证据反驳其主张。进入诉讼程序后,向法院提交证据,法官会依据双方证据认定实际情况。

为防范后续纠纷,可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收条,明确借款已全部结清且原借条失效。若对方拒绝出具,务必妥善保管所有还款相关证据,避免权益受损。

2026-01-13 17:3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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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还款后对方不肯归还借条,需保留好还款证据以应对可能的纠纷,必要时可通过证据进行抗辩或应对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清偿完毕后,债权人应当返还借条等债权凭证。若对方拒不归还借条,应第一时间保留还款证据,包括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收条等直接证据;若为现金还款,可收集在场证人的证言、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证明已完成还款义务。当对方以借条为由再次主张债权时,这些证据可作为合法抗辩依据;若对方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上述证据后,法院会综合双方证据认定事实。为避免后续纠纷,还款时可主动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收条,明确借款已全部还清且借条作废;若对方拒绝出具,务必妥善保管所有还款证据。若遇到对方持借条恶意索要欠款或起诉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16:4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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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后对方不肯归还借条时,关键是保留还款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后续被重复主张债权。

保留还款证据是首要措施。转账还款的,需保存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直接凭证;现金还款的,可收集在场人员的证言、与对方的通话录音或聊天记录等,证明已完成还款的事实。

若对方以借条再次索要欠款,可直接用已保存的还款证据进行抗辩。如果对方提起诉讼,需向法院提交所有还款证据,法院会结合双方提交的材料综合认定事实,不会仅凭借条判定债权存在。

为彻底避免后续纠纷,还款时应主动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收条,明确注明所借款项已全部还清且原借条作废。若对方拒绝出具收条,更要妥善保管所有还款相关的证据,防止对方日后利用借条恶意维权。

2026-01-13 16:14:03 回复

1原告  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2,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如车主为单位,则还应列单位为被告,写明单位住所地。同样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项目可查阅本站诉讼指导栏目中的交通事故计算表.  4,事实和理由:  可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经过写明或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事实经过写明。同时写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情况、受伤方的治疗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发后肇事方的付款情况、肇事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实。  5,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如为受伤事故,则由受伤人签名;如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名;如单位为原告则由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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