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与他人生育子女但未构成重婚的情况。该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部分。
(二)存在重婚情形的情况。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会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该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会被判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若仅存在该行为而无其他违法情形,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此行为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失与精神伤害两方面。
若过错方同时存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形,则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规定,犯重婚罪者,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上述重婚或与他人生育子女等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判决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结论:结婚期间与他人育有子女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存在重婚情形时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过错方在离婚时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可能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结婚期间与他人育有子女的行为违反了这一义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存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再次登记结婚等情形,则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有上述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结婚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本身,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该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属于婚姻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方面。
2.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则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存在上述重婚或与他人生育子女等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判决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结婚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若未与他人形成法律或事实婚姻关系,该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该行为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2)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则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一方,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少分或者不分。
提醒:
发现配偶存在上述行为时,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的证明、生育子女的材料等以维护自身权益;涉及重婚的可报案或提起刑事自诉,具体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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