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事故认定书自作出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便具有证据效力,其效力不以三天为限。三天期限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期限,并非认定书的有效期限。即便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核,丧失复核权利,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也不会因此丧失。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若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处理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可将事故认定书作为重要依据,若有相反证据可尝试推翻其认定。
-若要变更事故认定书效力,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2026-01-06 08:06:00 回复
咨询我
1.事故认定书效力并非以三天为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及检验鉴定结果,对事故责任作出的认定文件。自送达当事人起就具备证据效力,除非通过法定程序撤销或更改,否则一直有效。
2.三天期限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满时,申请复核的时间。当事人收到认定书三天内,可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若逾期未申请,便失去复核权利,但不影响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它仍可用于处理事故赔偿纠纷。
3.总之,事故认定书效力和三天期限无关,三天是申请复核的法定时间,而非认定书的有效期。认定书效力要结合是否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有无相反证据推翻来判断,其证据效力是持续的。
2026-01-06 07:20:3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勘验、调查及检验鉴定结论对事故责任作出的认定,自送达当事人起就具备证据效力。
(2)三天期限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时申请复核的时间限制,当事人需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3)即便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核,丧失复核权利,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依旧存在,可作为处理事故赔偿争议的依据。
(4)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不以三天为限,其效力持续存在,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或变更,或有相反证据将其推翻。
提醒:
若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的三天内申请复核。不同事故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06:13:48 回复
咨询我
(一)正确认识事故认定书效力:事故认定书自作出并送达后就有证据效力,不会因三天期限而受影响。
(二)了解复核申请期限: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要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则丧失复核权利。
(三)明确认定书效力判定:认定书效力需看是否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有无相反证据推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6-01-06 04:50:2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不以三天为限,三天是复核申请的法定期间,认定书效力具有持续性。
法律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依据事故现场与检验鉴定结论作出的责任认定文书,自送达当事人起就具备证据效力。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或变更,否则一直有效。三天期限指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时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时间,若逾期未申请,当事人会丧失复核权利,但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不受影响,仍可用于处理事故赔偿争议。认定书的效力要结合是否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有无相反证据推翻来判定。如果对事故认定书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6 04:50: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