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吴忠法律咨询 > 吴忠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事故认定书在三天时间内是否有效

事故认定书在三天时间内是否有效

李** 宁夏-吴忠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06 04:18:56 382人阅读

事故认定书在三天时间内是否有效

其他人都在看:
吴忠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吴忠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事故认定书自作出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便具有证据效力,其效力不以三天为限。三天期限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期限,并非认定书的有效期限。即便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核,丧失复核权利,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也不会因此丧失。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若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处理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可将事故认定书作为重要依据,若有相反证据可尝试推翻其认定。
-若要变更事故认定书效力,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2026-01-06 08:06:00 回复
咨询我

1.事故认定书效力并非以三天为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及检验鉴定结果,对事故责任作出的认定文件。自送达当事人起就具备证据效力,除非通过法定程序撤销或更改,否则一直有效。
2.三天期限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满时,申请复核的时间。当事人收到认定书三天内,可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若逾期未申请,便失去复核权利,但不影响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它仍可用于处理事故赔偿纠纷。
3.总之,事故认定书效力和三天期限无关,三天是申请复核的法定时间,而非认定书的有效期。认定书效力要结合是否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有无相反证据推翻来判断,其证据效力是持续的。

2026-01-06 07:20:3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勘验、调查及检验鉴定结论对事故责任作出的认定,自送达当事人起就具备证据效力。
(2)三天期限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时申请复核的时间限制,当事人需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3)即便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核,丧失复核权利,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依旧存在,可作为处理事故赔偿争议的依据。
(4)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不以三天为限,其效力持续存在,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或变更,或有相反证据将其推翻。

提醒:
若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的三天内申请复核。不同事故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06:13:48 回复
咨询我

(一)正确认识事故认定书效力:事故认定书自作出并送达后就有证据效力,不会因三天期限而受影响。
(二)了解复核申请期限: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要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则丧失复核权利。
(三)明确认定书效力判定:认定书效力需看是否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有无相反证据推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6-01-06 04:50:2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不以三天为限,三天是复核申请的法定期间,认定书效力具有持续性。
法律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依据事故现场与检验鉴定结论作出的责任认定文书,自送达当事人起就具备证据效力。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或变更,否则一直有效。三天期限指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时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时间,若逾期未申请,当事人会丧失复核权利,但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不受影响,仍可用于处理事故赔偿争议。认定书的效力要结合是否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有无相反证据推翻来判定。如果对事故认定书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6 04:50:12 回复

一、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三)房屋价款计算;(四)定金;(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二、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二)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三)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四)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五)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您好,关于认购书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认购书的内容1、认购物业,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协议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者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认购协议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在签订完认购书后,发展商还应该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人明确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内容,才能顺利签订购房协议,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交纳有关税费的说明。相关内容:签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