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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两个月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因需检验鉴定、肇事逃逸案件未查获相关人员、案件事实复杂需进一步调查,遇此情况可询问进展或向上级反映。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期限,一般是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两个月未出具可能有几种情况,其一,案件需检验鉴定,像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伤情鉴定等,检验鉴定期间不计入认定书制作期限,若鉴定复杂耗时久就会延迟出具;其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还没查获肇事车辆或驾驶人;其三,案件事实复杂,涉及多方责任,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若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办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进展,若确认是办案机关拖延,可向上级部门或督察机构反映。如果大家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对认定书出具等问题有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4 16: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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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两个月未出具可能是因需检验鉴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未查获肇事方、案件事实复杂需进一步核实证据。
2.解决措施和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办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进展,了解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若确属办案机关拖延,可向上级部门或督察机构反映督促处理。
2026-01-04 16:1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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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开始后的十天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要是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得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天内完成。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天内完成。
2.若两个月还没拿到认定书,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案件需要做检验鉴定,像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伤情鉴定等,检验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认定书制作期限内,要是鉴定程序复杂且耗时久,认定书出具时间就会推迟;二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还没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三是案件事实复杂,涉及多方责任,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
3.遇到这种情况,可向负责办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进展,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如果确实是办案机关拖延,可向上级部门或督察机构反映,督促其处理。
2026-01-04 15:5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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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有明确期限。一般情况下是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2)两个月未出具认定书可能有多种原因。一是涉及检验鉴定,像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伤情鉴定等,且检验鉴定期间不计入认定书制作期限,若鉴定程序复杂耗时久,会导致延迟出具。二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未查获肇事车辆或驾驶人。三是案件事实复杂,涉及多方责任,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
(3)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办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进展,若确属办案机关拖延,可向上级部门或督察机构反映督促处理。
提醒:遇到认定书久未出具的情况,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若沟通无果怀疑拖延,可依规反映情况。
2026-01-04 14:5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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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两个月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可向办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进展,了解是否存在需检验鉴定、肇事逃逸未查获车辆或驾驶人、案件事实复杂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等情形。
(二)如经询问,确属办案机关拖延,可向上级部门或督察机构反映督促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6-01-04 14:54: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