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债务在离婚时需明确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二者的清偿责任存在明显差异。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可由双方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但需注意,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仍需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债务,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予以追认;二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包括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三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例如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活动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为:离婚时,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3)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通常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必要开支,超出该范围的大额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个人债务的例外情形: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仍需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提醒:
离婚时处理婚后债务需注意留存债务用途、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提前收集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避免权益受损。
(一)离婚时婚后债务需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一方签字后另一方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仍按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该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处理婚后债务,需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或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活动的债务,这类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偿还。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是双方共同同意借的,仍需按共同债务处理。
结论:婚后债务离婚时需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二者清偿责任不同。
法律解析:夫妻共同债务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对婚后债务的性质认定或清偿方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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