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为优先支付清算费用等法定优先债权,之后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剩余财产分配。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需按法定顺序清偿。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上述债权清偿完毕后,剩余财产才用于股权清偿。股权清偿中,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清偿,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若清偿完优先股股东后仍有剩余财产,才由普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应严格按法定顺序清偿,以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若违反清偿顺序,受损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债权类权益优先于股权类权益获得清偿,股权内部则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1.债权类权益的清偿应按法定顺序推进。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其次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接着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公司债务。只有当所有债权类权益清偿完毕后,剩余财产才会用于股权类权益的分配。
2.股权类权益的清偿需遵循优先股优先原则。优先股股东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股息率或固定金额,优先从公司剩余财产中获得分配。若清偿完优先股股东后仍有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才能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法定清偿顺序,以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若公司违反该顺序进行清偿,导致相关方权益受损,受损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清偿优先于股权清偿。具体需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接着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公司债务。上述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剩余财产才用于股权清偿。
(2)股权清偿内部存在优先顺序,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股东按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优先分配,若分配后仍有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再按持股比例分配。
(3)公司需严格遵守法定清偿顺序,若违反该顺序导致相关方权益受损,受损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公司破产清算中,各利益相关方应关注清偿顺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发现权益因顺序违规受损,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的报酬、审计评估等必要费用。
(二)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三)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履行对国家的纳税义务。
(四)清偿公司的普通债务,包括合同债务、借款等。
(五)上述债权清偿完毕后,若有剩余财产,再进行股权清偿。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清偿,优先股股东按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分配,之后普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3.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时,需优先支付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接着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再缴纳拖欠的税款,最后偿还公司对外所负债务。这些项目处理完毕后,剩余财产才会用于股权相关的分配。
在股权清偿环节,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享有更优先的财产分配权。优先股股东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股息比例或固定金额,先从剩余财产中获得分配;只有当优先股股东的份额全部清偿完毕后,普通股股东才能依据各自的持股比例分割剩下的财产。
公司必须严格遵循上述法定的清偿顺序,以此保障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公司未按顺序执行清偿操作,利益受损的一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向公司主张赔偿,维护自身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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