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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罪数额一般按行为人实际骗取财物价值认定,即欺骗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实际价值。
2.多次诈骗要累计数额,但已处理过的不再重复算。连续诈骗跨越不同量刑幅度,按累计数额适用刑罚。
3.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数额难查证,但发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按未遂定罪。部分数额难查清,结合证据综合认定。
2025-12-29 09: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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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犯罪数额认定以行为人实际骗取财物价值为准,多次诈骗累计计算(已处理过的不重复计算),连续诈骗跨越不同量刑幅度按累计数额适用刑罚,电信网络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符合特定情形以未遂定罪,部分犯罪事实数额难查清可综合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有明确规则。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是基础认定标准,即被害人因欺骗交付财物的实际价值就是诈骗数额。多次诈骗时累计数额能更准确反映犯罪危害程度,但已处理过的数额不重复计算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连续诈骗跨越不同量刑幅度按累计数额适用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电信网络诈骗中,虽数额难查证,但发送大量诈骗信息或拨打众多诈骗电话,按未遂定罪处罚,打击此类犯罪的意图明显。部分犯罪事实数额难查清时,结合言词及相关证据综合认定,保证司法裁判的公平合理。如果遇到涉及诈骗犯罪数额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9 08:0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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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罪数额认定以行为人实际骗取财物价值为准,通过欺骗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其实际价值就是诈骗数额。若多次诈骗需累计计算,已处理过的不再重复算;连续诈骗跨越不同量刑幅度,按累计数额适用刑罚。
2.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以诈骗罪未遂定罪。部分犯罪事实数额难查清时,结合言词及相关证据综合认定。
3.为准确认定诈骗数额,司法人员应提升证据收集和审查能力,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建立案例数据库,为类似案件数额认定提供参考。加强对新型诈骗手段研究,完善数额认定标准和方法。
2025-12-29 07:0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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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犯罪数额一般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认定,即通过欺骗让被害人交付财物,该财物实际价值就是诈骗数额。
(2)多次诈骗需累计计算数额,不过已处理过的诈骗数额不再重复算。在连续诈骗且行为跨越不同量刑幅度时,按累计数额适用相应刑罚。
(3)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数额难以查证,若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4)部分犯罪事实数额难查清的,结合言词证据及相关证据综合认定数额。
提醒:
遭遇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在涉及诈骗数额认定时,不同情形有不同规则,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9 07:0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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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诈骗犯罪数额一般按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认定,即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实际价值就是诈骗数额。
(二)多次诈骗的,累计计算数额,已处理过的诈骗数额不重复计算;连续诈骗行为跨越不同量刑幅度,按累计数额适用刑罚。
(三)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四)部分犯罪事实数额难以查清,结合言词证据及相关证据综合认定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025-12-29 05:39: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