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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夫妻离婚时女儿抚养权归属需结合年龄及具体情况判定,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母亲不宜抚养除外),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特定情形下一方可获优先考虑。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两周岁以下的女儿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女儿,若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双方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已满八周岁时,因其具备一定认知能力,法院会在庭审中询问其真实意愿并予以尊重。此外,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法院判决时会优先考虑该方的抚养请求。若遇到抚养权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5-12-28 18: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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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核心原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具体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孩子的意愿等作出考量。
1.两周岁以下的女儿,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除外,例如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抚养能力却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等。
2.已满两周岁的女儿,若父母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考量因素包括双方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品德、陪伴时间及教育能力等。
3.女儿已满八周岁时,其真实意愿会被法院充分尊重,审理中会直接询问孩子的选择并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4.若一方存在特殊优先情形,如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长期随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于健康成长等,法院会在判决时优先考虑该方的抚养请求。
2025-12-28 18:1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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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女儿,一般随母亲生活。但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则可能由父亲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女儿,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的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个人品德以及与子女的相处时间等。
(3)已满八周岁的女儿,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在庭审中直接询问女儿愿意随哪一方生活,并将该意愿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4)若一方存在特定情形,可在抚养权争夺中获得优先考虑。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
提醒:离婚时双方应优先协商确定女儿抚养权,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需收集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经济收入证明、稳定居住证明等,同时需重视已满八周岁女儿的意愿表达。
2025-12-28 18:1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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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周岁以下的女儿,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
(二)已满两周岁的女儿,父母双方先协商确定抚养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考虑因素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与子女的亲密程度等。
(三)已满八周岁的女儿,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庭审中会直接询问女儿的选择。
(四)存在优先考虑情形的一方更易获得抚养权,比如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2-28 17:5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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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女儿,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若有不宜抚养的情形,比如患严重疾病无法照料孩子或存在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抚养权可能判给父亲。
孩子满两周岁后,父母无法就抚养达成一致时,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孩子年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庭审中会直接询问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孩子长期随其生活、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该方会获得优先考虑。
2025-12-28 16:48: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