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遭遇被撞没钱去医院,若肇事者负有责任,其有义务垫付医疗费。若拒绝,交警部门可责令其履行该义务,这是基于肇事者在事故中的责任所产生的法定要求。
(2)若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需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这是交强险保障受害人权益的重要体现。
(3)在特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下,如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险或逃逸等,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多保障。
(4)收集保存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病历等,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能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
(5)若协商赔偿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提醒:
处理此类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权益,注意证据收集的完整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要求肇事者垫付费用,若其拒绝,可寻求交警部门协助,让交警责令其垫付。
(二)若有交强险,可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三)若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情形,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四)收集保存事故相关证据,像事故认定书、病历、检查报告等,为后续索赔做准备。
(五)若协商赔偿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若被撞没钱就医,若肇事者担责,可要求其垫付费用,若拒绝,联系交警责令其垫付。
2.若买了交强险,可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
3.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情况,如超交强险限额、车辆没买保险或逃逸等,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4.收集保存事故证据,如认定书、病历等,方便后续索赔。
5.协商赔偿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结论:
遭遇被撞没钱去医院,可要求肇事者垫付,联系交警责令垫付,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符合条件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肇事者对事故有责任,就有义务垫付伤者的医疗费。若其拒绝,交警有权责令其履行该义务。交强险制度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救助,保险公司需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则是为了应对一些特殊情况,如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等,为受害人提供应急资金支持。收集保存事故相关证据,是为后续索赔提供有力支撑。若协商赔偿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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