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工程合同解除后,需依据已完成工程质量情况处理价款支付事宜,同时明确双方的移交义务与违约赔偿责任。
1.已完成工程的价款支付需结合质量结果确定。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部分,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若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修复后达到合格标准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主张该部分工程价款。
2.合同解除后双方需履行移交与撤出相关义务。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并移交已完成工程及已采购的材料设备,按发包人要求撤出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撤离工作顺利开展。
3.违约方需对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应赔偿承包人产生的停工损失、设备调迁费用、材料构件积压损失及实际支出费用;若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025-12-27 10:27:0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处理。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部分,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若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修复后达到合格标准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发包人支付该部分工程价款。
(2)合同解除后的移交与撤出义务。承包人需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已购材料及设备,并按发包人要求移交;同时应按发包人指示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3)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承包人停工损失、设备调迁费用、材料和构件积压损失及实际支出费用;若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提醒:
工程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保留记录,同时固定损失相关证据(如停工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若对责任划分或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处理。
2025-12-27 09:19:14 回复
咨询我
(一)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支付。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部分,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该部分价款。
(二)工程相关事项的处理。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并移交已完工程、已购材料和设备,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的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三)违约赔偿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应赔偿承包人停工、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1.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妥善做好已完成建设工程的保护、移交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赔偿承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025-12-27 07:30:50 回复
咨询我
工程合同解除后,已经完工且质量达标的部分,发包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对应工程款。要是完工部分质量不达标,修复后符合要求的,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修复后还是不合格的,承包方不能要求支付这部分的工程款。
合同解除后,承包方要妥善保护并移交已完成的工程以及已经购买的材料和设备,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把自己的机械设备和工作人员撤离施工场地,发包方需要为承包方的撤离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比如发包方违约解除合同,要赔偿承包方停工、设备转移、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方面的损失和实际支出;要是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要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2025-12-27 07:04: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工程合同解除后,需按质量情况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承包人履行保护移交撤出义务,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解析:工程合同解除后,相关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内容。1.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部分,发包人应按约定支付相应价款;若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该部分价款。2.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需妥善保护并移交已完工程及已购材料设备,按发包人要求撤出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3.违约赔偿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承包人停工、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若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若您在工程合同解除后遇到价款结算、义务履行或损失赔偿等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05:2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