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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不能对外清偿债务时被执行人怎么办

苏** 广东-揭阳 公司债务咨询 2025.12.25 00:24:29 436人阅读

在公司不能对外清偿债务被执行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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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不能对外清偿债务且成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担责;公司应积极配合执行,可协商和解、资产重组,还能提执行异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能使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公平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若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对公司来说,积极配合执行、如实申报财产是法定义务。与债权人协商和解、制定还款计划,能缓解偿债压力。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经营,可增强偿债能力。若执行行为违法,公司提执行异议也是合法权利。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5 05: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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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不能对外清偿债务且成为被执行人,债权人和公司可采取不同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债权人方面,若公司资不抵债可申请破产清算,在破产程序中公平受偿债权。同时审查股东出资情况,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方面,要积极配合执行如实申报财产,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达成执行和解。若有优质资产或业务,可进行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经营增强偿债能力。若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提出执行异议。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公司经营和股东出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权。公司应积极主动应对债务问题,避免问题恶化。

2025-12-25 05:0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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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债权人来说,当公司资不抵债成为被执行人时,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是有效途径,能在破产程序中公平受偿债权。同时,审查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很重要,若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对公司而言,积极配合执行并如实申报财产是基本义务。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达成执行和解,有助于缓解债务压力。若有优质资产或业务,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经营,可增强偿债能力。若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提出执行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注意证据收集;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要遵循法定程序,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03:1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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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债权人
1.若公司资不抵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能在破产程序中按规定公平受偿债权。
2.审查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若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
1.积极配合执行,如实申报财产。
2.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争取达成执行和解。
3.若有优质资产或业务,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改善经营状况,增强偿债能力。
4.若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5-12-25 01:3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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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法对外偿债且成被执行人时,有这些应对办法:
债权人方面,若公司资不抵债,可申请其破产清算,在破产程序中公平获偿债权;也能审查股东出资情况,若有出资不实等问题,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担责。
公司方面,要积极配合执行并如实申报财产;可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争取执行和解;有优质资产或业务,可资产重组、引入投资者;若认为执行违法,可提异议。

2025-12-25 00:59:0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强制执行时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执行公司财产用于清偿股东债务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常将股东所入股的公司裁定变更为被执行人或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交出被执行人的出资财产。因不当的执行工作给公司运转造成不利,也损害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明确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区别,即物权与股权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的其中两个特征是: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与股东个人相分离的法人人格。可以明确地说,公司股东的出资和这种出资投入所形成的公司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股东的出资是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其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拥有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的所有权。公司资产既非某一股东的个人财产,也非全体股东的共有财产,而是公司自身的财产。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行使,任何一个股东虽然享有资产受益权,但他不仅不能直接支配整个公司的财产,而且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其出资的那部分财产。股东个人债务不等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不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执行公司财产用以股东债务清偿的做法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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