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遗嘱人在世,发现有人未经同意出售已立遗嘱的房子,可通过协商要求返还房屋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遗嘱人已去世,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发现房屋被擅自出售,先确定买受人是否善意取得。若是善意取得,可要求擅自出售人赔偿损失;若不是善意取得,可要求恢复原状或主张相应赔偿。
(三)在整个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遗嘱、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1.遗嘱是生前对遗产或身后事的安排,人去世时生效。
2.已立遗嘱的房子被出售,效力要看情况。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擅自卖,属无权处分。
3.若买家善意取得,付了合理价格且办了产权登记,合同有效,房屋易主,擅自出售人要赔偿。
4.若买家非善意取得,遗嘱仍有效,可要求恢复原状或索赔。
结论:
房子已立遗嘱后被出售,出售行为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擅自出售,善意买受人可取得房屋所有权,遗嘱中房屋处分无法实现,擅自出售人需赔偿;非善意买受人则遗嘱仍可就房屋处分生效,可要求恢复原状或主张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是遗嘱人对自身财产等的安排,在其死亡时生效。当房子已立遗嘱后被出售,关键在于判断买受人是否为善意取得。若买受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转移,遗嘱中房屋处分因物权变动无法实现,擅自出售人侵犯了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权益,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买受人非善意,遗嘱依旧能对房屋处分产生效力,相关权益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主张赔偿。如果遇到此类遗嘱房屋出售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房子已立遗嘱后被出售,其出售行为效力依具体情形判断。若未经遗嘱人同意,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擅自出售,属于无权处分。
2.若买受人善意取得,即不知且不应知房屋存在遗嘱限制转让情况,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转移,遗嘱中关于该房屋处分无法实现,擅自出售人要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赔偿。
3.若买受人非善意取得,遗嘱仍可就该房屋处分生效,可要求恢复原状或主张赔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遗嘱人可在立遗嘱后进行公证,增强遗嘱公示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遵守遗嘱规定,避免擅自处分;买受人购买房屋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了解房屋产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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