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南开区法律咨询 > 南开区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出嫁女儿土地继承权怎么办

出嫁女儿土地继承权怎么办

杨* 天津-南开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2.21 04:23:30 372人阅读

出嫁女儿土地继承权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南开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南开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以家庭承包取得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不发生继承,承包人死亡其应得承包收益可继承,林地承包的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女儿可先明确承包土地性质,若涉及林地承包,可按规定在承包期内继续行使权利。
(二)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若女儿户口未迁出,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享有土地权益;户口已迁出的,需结合当地土地政策和承包合同确定权益。女儿可查看相关合同和政策文件。
(三)女儿可与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沟通,以明确自身权益范围。若协商无果,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12-21 08:27:01 回复
咨询我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部分成员死亡不发生继承;承包人死亡,应得承包收益可继承;林地承包的,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

3.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仍可享土地权益;户口迁出,土地权益可能受影响,具体看当地政策和承包合同。

4.建议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维护权益。

2025-12-21 07:28:1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出嫁女儿的土地继承权需区分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情况不发生继承,承包收益可继承,林地承包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继承;户口是否迁出影响土地权益,要结合当地政策和承包合同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家庭成员死亡不发生继承,因为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林地承包具有特殊性,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由继承人继承。女儿出嫁后,若户口未迁出,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享有土地权益;户口迁出的,土地权益可能受影响,具体依当地土地政策和承包合同而定。若女儿对自身土地权益有疑问,可先与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沟通,明确权益范围。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1 05:56:02 回复
咨询我

出嫁女儿的土地继承权需区分不同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部分家庭成员死亡不发生继承,不过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能继承,林地承包中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

若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享有土地权益;若户口已迁出,土地权益可能受影响,具体要依据当地土地政策和承包合同约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出嫁女儿可与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沟通,明确自身土地权益范围。
2.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1 05:38:4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家庭部分成员死亡不发生继承。不过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承包收益可被继承。而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
(3)出嫁女儿若户口未迁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享有土地权益;若户口已迁出,土地权益可能受影响,具体取决于当地土地政策及承包合同约定。
(4)女儿可与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沟通,明确自身权益范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提醒:
不同地区土地政策有差异,涉及土地权益继承问题,建议先了解当地政策和合同约定,遇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1 04:59:3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