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定损有异议,可多途径解决。与定损方协商是基础,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委托第三方鉴定、仲裁、诉讼等方式进一步处理。
1.与定损方协商,向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委托的定损机构说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争取重新核定损失。
2.协商无果,向保险公司上级机构投诉,要求复核定损结果。
3.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其鉴定结果有法律效力。
4.涉及纠纷且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约定时,可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提供证据证明原定损不合理,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并判决。
法律分析:
(1)与定损方协商是解决交通定损异议的第一步,和保险公司或定损机构沟通,清晰说明异议理由和依据,有可能促使其重新核定损失。
(2)协商不成时,向保险公司上级机构投诉,上级机构会对定损结果进行复核,这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
(3)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其鉴定结果在法律上有一定效力,可作为后续处理的参考。
(4)若有仲裁条款约定,可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相对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5)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终的法律途径,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原定损不合理,法院会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并判决。
提醒:不同解决方式适用情况不同,处理交通定损异议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与定损方协商,向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委托的定损机构说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争取重新核定损失。
(二)协商无果时,向保险公司的上级机构投诉,要求复核定损结果。
(三)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定损。
(四)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约定,涉及纠纷时可申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原定损不合理,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对交通定损有异议,解决方式如下:
与定损方,如保险公司或其委托机构协商,说明理由争取重新核定。
协商不成,向保险公司上级机构投诉,要求复核结果。
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重新定损,结果有法律效力。
有仲裁条款约定,可申请仲裁。
可向法院起诉,提供证据证明定损不合理,由法院指定机构定损判决。
结论:对交通定损有异议,可通过与定损方协商、向保险公司上级机构投诉、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定损、申请仲裁(合同有约定时)、向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定损有异议时具有合法的救济途径。与定损方协商是较为直接的方式,能以和平沟通争取重新核定损失。向保险公司上级机构投诉,可促使其对定损结果进行复核。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其结果具有一定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约定,可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保障,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原定损不合理,法院会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定损并判决。如果在处理交通定损异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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