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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儿出生后担心无力扶养,医院联系说有人要收养给了3万3千元营养费,现在4个多月了每天都特别后悔做的决定想把孩子要回来,双方没有签署过任何字面文件
你好,你的问题看到了。这个事情有些复杂
涉及《民法典》收养、不当得利、《刑法》
这种收营养费送养孩子的做法可能涉嫌违法。没签文件还好办,可先和收养方协商要回孩子,退回3万3千元。若对方拒绝,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说明送养并非真实意愿,且收钱行为不符合合法送养规定,请求法院判定送养行为无效,帮您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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