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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确认土地的使用权吗

王* 天津-静海区 土地承包咨询 2025.12.04 08:15:31 341人阅读

法院能确认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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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土地使用权纠纷分为民事和行政两类。在民事纠纷里,平等主体间围绕土地使用权归属、转让、出租等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
(2)当涉及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审批等行政行为引发纠纷时,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并对相关问题裁判。
(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未经政府处理直接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部分案件需先经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提醒:遇到土地使用权纠纷,要先明确纠纷类型,若涉及争议,要注意是否需先经政府处理,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解决方案。

2025-12-04 13: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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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平等主体间因土地使用权归属、转让、出租等产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
(二)若涉及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审批等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后对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裁判。
(三)遇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要先判断是否需先经政府处理,若属于此类情况,应先申请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12-04 11:4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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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可在特定情形下确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纠纷分民事和行政两类。

2.平等主体间因土地使用权归属等产生民事争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证据和法律确认使用权。

3.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等行政行为引发纠纷,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查合法性后裁判。

4.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未经政府处理直接起诉,法院可能不受理,部分案件需先经政府处理,不服再起诉。

2025-12-04 10:1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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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能在一定情形下确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纠纷分民事和行政两类,部分案件需先经政府处理。
法律解析:
土地使用权纠纷有民事和行政之分。在民事纠纷里,平等主体间因土地使用权归属、转让、出租等产生争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若涉及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审批等行政行为引发纠纷,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后对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裁判。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未经政府处理直接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部分案件需先经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您遇到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4 10:0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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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确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纠纷分为民事和行政两类。民事纠纷中,平等主体间围绕土地使用权归属、转让、出租等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行政纠纷里,因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审批等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后对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裁判。

但需注意,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若未经政府处理直接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部分案件需先经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

建议当事人遇到土地使用权纠纷时,先明确纠纷类型。若是民事纠纷,准备好相关证据起诉;若是行政纠纷,可先申请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向法院起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04 09:24:01 回复

基本可以确定。办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二、适用范围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三、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5、履约保证金。四、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包括的内容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7、投标、竞买保证金;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五、投标、开标的程序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六、拍卖会的程序1、主持人点算竞买人;2、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3、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4、主持人报出起叫价;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6、主持人确定该应价后继续竞价;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七、挂牌出让土地的程序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3、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4、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5、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八、投标竞买成功后应办理的手续1、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2、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国家以出资方式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二、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应当采取出让或者租赁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情形是:国有企业改造或者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在改制中组建企业集团;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国有企业采用租赁经营方式;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以出让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改制企业选择租赁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所属关系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三、以保留原划拨方式处置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可以采取保留原划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情形是:(1)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2)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3)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4)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中第(2)、(3)、(4)项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国有企业的改制可以使该企业有望获得重新发展的机会,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土地权属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和国家出资等方式进行处置。如果原土地是划拨性质的,还可以保留划拨方式。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在改制之后,土地权属如何处置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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