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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父母

谭* 湖北-宜昌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1.15 08:01:40 310人阅读

如何让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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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父母,特定情形下男方父母可争取。
法律解析:在孩子父母双亡或均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孙子女的义务,男方父母可获得抚养权。若父母离婚男方获抚养权,但男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形,如虐待、遗弃孩子、严重疾病等,男方父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若遇到孩子抚养权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5 12:5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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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孩子抚养权归父母,而非祖父母,但特定情形下男方父母可争取。一是孩子父母双亡或均无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依法律有抚养未成年孙子女的义务,可获得抚养权。二是父母离婚,男方取得抚养权后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况,如虐待、遗弃孩子或患严重疾病等,男方父母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符合第一种情形,男方父母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孩子父母死亡证明、无抚养能力证明等,依法办理抚养权手续。
2.若属于第二种情形,男方父母起诉时要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同时证明自身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增加胜诉几率。

2025-11-15 12:5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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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孩子抚养权归父母,祖父母无直接抚养权。但在孩子父母双亡或均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孙子女的义务,此时男方父母能获得抚养权。
(2)当孩子父母离婚,男方取得抚养权后,若男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像虐待、遗弃孩子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男方父母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提醒:
男方父母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5 11:1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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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孩子父母双亡或者都没有抚养能力时,有经济实力等负担能力的男方父母应主动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孙子女的责任,通过合法途径办理相关抚养手续以获得抚养权。
(二)若孩子父母离婚后男方取得抚养权,可留意男方是否有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如虐待、遗弃孩子或患有严重疾病等。一旦发现,男方父母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要了解孩子的意愿,准备能证明自身经济状况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025-11-15 11:1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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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权通常归父母,祖父母一般没份。但特定情况下,男方父母可争取。
2.若孩子父母双亡或都没抚养能力,有能力的祖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可获抚养权。
3.若父母离婚,男方得抚养权却不适合继续抚养,如虐待孩子、患重病等,男方父母可起诉变更。法院会结合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等情况判决。

2025-11-15 09:21:33 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孩子归男方抚养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二、父母均要求抚养权怎么办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三)无抚养权一方移居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中国居民移居、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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