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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跟对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对方没有付钱?

ask****483 湖北-武汉 公司债务咨询 2025.11.05 15:42:04 315人阅读

就是我跟对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对方没有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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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751条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你可以向对方说明欠款的金额和期限,以及你的还款要求和解决方案。如果对方同意你的要求,你可以与对方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

  2.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在起诉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诉讼程序。

  3.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还款,但对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如查封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等,以迫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2025-11-05 16:0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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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616882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26条

技术服务合同,拿出相关的聊天记录,能够还原当初双方对技术服务合同达成一致包括服务费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服务费。

2025-11-05 22:2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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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3448条

只要证据充足也是可以起诉的

2025-11-05 16: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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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16300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2317条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您

2025-11-05 15: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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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63641条

您给对方提供技术服务,对方没付钱,这属于合同违约。您得先看看有没有和对方签服务合同,有的话按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是没签合同,就收集能证明服务事实的证据,像聊天记录、服务成果文件等。先和对方友好协商,让他们尽快付款。协商不成,就考虑走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和赔偿损失。

2025-11-05 15:5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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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71699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4条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现在解决了吗?

2025-11-05 15:4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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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52525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14条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2025-11-05 15:4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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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86122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6条

你好,有没有签订合同

2025-11-05 15:4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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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1、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第四条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必须是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1、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第四条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必须是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1、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第四条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必须是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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