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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放弃孩子抚养权会怎样

李** 江西-景德镇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1.01 15:20:47 443人阅读

自己放弃孩子抚养权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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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孩子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付方式和金额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
2.即便放弃抚养权,监护权不会丧失,仍需对孩子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拥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予以协助。
3.若之后发现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是否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因素来判决是否变更。

建议:双方在处理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时应充分沟通协商,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虑。若需起诉变更抚养权,要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

2025-11-01 20:0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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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孩子会由另一方直接抚养,放弃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涵盖了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和具体金额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2)放弃抚养权并不等同于丧失监护权,放弃方依旧要对孩子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3)放弃抚养权的一方拥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义务协助配合。
(4)若之后发现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放弃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据是否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提醒:
在放弃抚养权时,要明确抚养费支付等相关事宜,签订清晰的协议。若要变更抚养权,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1 19:1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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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放弃孩子抚养权,应与对方就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进行友好协商,明确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承担细节。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
(二)虽然放弃抚养权,但要牢记自己仍有监护职责,不能对孩子的成长不管不顾。
(三)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时,若对方不协助,可先与其沟通,沟通无果可寻求法院帮助。
(四)若发现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11-01 18:5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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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自己要承担抚养费,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支付方式和金额可协商,协商无果由法院判。
2.放弃抚养权不意味着失去监护权,仍需履行监护职责,也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对方要予以协助。
3.若觉得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是否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因素判决。

2025-11-01 16:5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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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自己放弃孩子抚养权后,需支付抚养费,仍有监护权、探望权,若认为直接抚养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孩子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付方式和金额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而且,放弃抚养权并不等同于丧失监护权,对孩子的监护职责依然存在。另外,还拥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需予以协助。要是发现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是否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因素来作出判决。如果您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监护权、探望权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01 15:29:3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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