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拘留6天不属于“坐牢”。“坐牢”通常指因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后在监狱服刑。
2.醉驾被处6天拘留一般是行政拘留,这属于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经法院定罪量刑后在监狱服刑才是严格意义的“坐牢”。
3.危险驾驶罪刑罚一般是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在看守所等场所执行。被处6天行政拘留,意味着情节相对较轻,未达到刑事犯罪需定罪判刑的程度。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杜绝酒后驾驶行为。二是相关部门应加强酒驾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认知。三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酒驾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法律分析:
(1)“坐牢”通常是指因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后在监狱服刑。而醉驾被处6天拘留,多为行政拘留,这属于行政处罚,针对的是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
(2)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当被法院定罪量刑后在监狱服刑,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坐牢”。危险驾驶罪刑罚一般是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在看守所等场所执行。
(3)若只是被处6天行政拘留,意味着情节相对较轻,未达到刑事犯罪需定罪判刑的程度,所以这6天拘留并非“坐牢”。
提醒:
即便醉驾6天拘留不算“坐牢”,但酒驾醉驾仍有极大危害。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杜绝酒驾醉驾,否则可能面临更严重法律后果,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概念区分:要清楚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的差异,行政拘留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而刑事处罚是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坐牢”通常指刑事处罚后的服刑。
(二)判断行为性质:当遇到醉驾情况时,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若只是被处行政拘留,说明情节未达刑事犯罪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含行政拘留。这表明行政拘留是一种独立的行政处罚方式,与刑事处罚有本质区别,所以醉驾被处6天行政拘留不属于“坐牢”这种刑事处罚的服刑形式。
1.醉驾拘留6天不算“坐牢”,通常“坐牢”指因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服刑。
2.醉驾被处6天拘留多为行政拘留,这是针对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3.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经法院定罪量刑后在监狱服刑才是严格意义的“坐牢”,此罪刑罚一般是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在看守所执行。
4.被处6天行政拘留,说明情节较轻,未达刑事犯罪判刑程度,所以不算“坐牢”。
专业解答在深圳醉驾,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判刑的。一般醉驾如果没其他的罪的那拘役六个月以下。如果醉驾还发生车祸,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如果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醉酒驾车坐牢最长是六个月,按照刑诉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是六个月以下。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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