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抚养义务层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若女方不联系孩子却按时付抚养费,只是在情感关怀上存在不足;若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有权先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女方履行支付义务。
(2)探望权层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若女方不联系孩子是因对方阻碍其行使探望权,可向法院起诉保障自身权利;若女方主动放弃探望权,会对孩子的情感和身心健康不利。遇到此类问题可先沟通,沟通无果可考虑调解或走法律途径。
提醒:
若遇到抚养费或探望权纠纷,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女方不联系孩子但按时支付抚养费,可尝试与女方沟通,提醒其对孩子情感关怀的重要性,促进女方与孩子联系互动。
(二)若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先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三)若女方因对方阻碍无法行使探望权,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四)若女方自身放弃探望权,先和女方沟通,沟通无果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抚养方面:离婚后,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给抚养费。女方不联系孩子但按时给钱,只是缺了情感关怀;若不给钱,直接抚养方可以协商或起诉索要。
2.探望权方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要协助。女方不联系若是被阻碍探望,可起诉保障权利;若主动放弃,对孩子身心不利。可先沟通,不行就调解或走法律程序。
结论:
离婚后女方不与孩子联系可能涉及抚养和探望权等法律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若女方不联系孩子但按时支付抚养费,只是情感关怀不足;若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要求其支付。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女方不联系孩子是因对方阻碍探望权行使,可起诉保障权利;若女方自身放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遇到此类问题可先沟通,沟通无果可考虑调解或走法律途径。如果您在离婚后遇到关于子女抚养、探望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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